年华易老,技·忆永存——第四届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记录工作成果展映月暨工作回顾展(乐舞多情篇)

  • 发布时间:2022-06-22 15:51:19
  • |
  • 作者:柳州市图书馆
  • |
  • 阅读次数:3245次

海报.jpg

指导:文化和旅游部非物质文化遗产司

主办:国家图书馆

联合主办:柳州市图书馆及全国181家图书馆

承办:国家图书馆中国记忆项目中心


我国的非遗保护

2011年6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正式施行,从此我国非遗保护有法可依。我国还采取了整体性保护、生产性保护、抢救性保护等多种方式对非遗进行保护。截至目前,我国共设立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23个,确立了两批共100个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生产性保护示范基地。同时,我国开展非遗记录工程,全面、系统、持续地对非遗进行记录、存档,国家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记录工作就是非遗记录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


我国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分为10个类别:

4d2faa893d2a59b8b7737b0b621d3ee9-sz_3426722.webp.jpg


“‘保护’指确保非物质文化遗产生命力的各种措施,包括这种遗产各个方面的确认、立档、研究、保存、保护、宣传、弘扬、传承(特别是通过正规和非正规教育)和振兴。”——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二条三款

我国浩如烟海的典籍文献中,记载了大量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信息。从民歌到故事,从节气到节日,从医药到饮食,从建筑造船到酿酒造纸,无一不被一代又一代的文人学者记录到他们的著作之中。

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一直通过活态传承和文献记录两种方式传承至今,并行不悖,一动一静,彼此支持,相互印证。


优秀成果展示

乐舞多情—声振林木 


乐舞多情—响遏行云 


乐舞多情—舞迎吉祥 

进入21世纪,非遗的记录方式也从传统的文字记录发展到了影音图文相结合的多媒体记录。非遗中所蕴含的大量隐秘、精微的技术细节和内在信息,也都可以通过多媒体手段得以较好地记录保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