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市图书馆志愿者管理制度

  • 发布时间:2018-02-09 17:1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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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作者:柳州市图书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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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柳州市图书馆志愿者服务及管理,促进志愿者组织发展,规范志愿服务工作的开展,有效发挥志愿者服务社会、服务读者的作用,根据《志愿服务条例》、《柳州市志愿者优待办法(试行)》、《柳州市志愿者协会柳州市图书馆分会章程(草案)》及相关制度,结合我馆志愿者服务性质和特点,制定以下管理制度。

一、总则

1.本制度所涉及的志愿者一是指社会志愿者参与我馆的志愿服务项目;二是指在校志愿者和志愿服务团队参与我馆的志愿服务项目;三是指本馆员工参与本馆组织的志愿服务项目及馆内外志愿活动;

2.图书馆志愿者服务宗旨:本着“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原则,弘扬“服务他人、提升自己”的志愿服务精神,以爱心和热情为广大读者提供服务,营造文明温馨的阅读氛围。

3.图书馆志愿者服务原则:尽己所能、不计报酬、帮助他人、服务读者、无私奉献。

二、志愿者类型 

本办法所称志愿者,为柳州市图书馆志愿者。志愿者从事志愿服务,应当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具体分为三种类型:

1.社会志愿者。是指能利用自己的时间、知识、技能等,自愿、无偿为图书馆提供服务的个人。

2.在校志愿者和志愿服务团队。年满15岁以上的在校学生,自愿、无偿为图书馆提供服务的个人。10人(以上)为志愿者服务团队。

3.馆员志愿者。是指本馆员工利用业余时间,通过参与上级与图书馆志愿服务项目服务社会、服务读者,包括在全国志愿服务信息系统(柳州) 网站实名注册的文化志愿者、党员志愿者、文明单位志愿者、社科志愿者、科普宣传志愿者、巾帼志愿者、敬老志愿者,以及参与并完成“柳州市图书馆志愿服务岗位”中面向本馆员工项目的馆员志愿者。

三、志愿者招募

1.招募渠道

(1)本馆通过广告或媒体广告形式招募。

(2)在“全国志愿服务信息系统(柳州)”网站(http://www.lzzyfw.com/),以志愿服务项目的形式向社会公开招募。本馆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组织协调,以自愿报名、择优录用方式,由志愿者招募负责人对报名资料进行审核,符合本馆志愿服务项目条件的录用为本馆志愿者。

(3)通过其他合作组织和机构招募。

2.招募手续

(1)志愿者招募处设在流通部办公室,接受个人和团体报名。长期即时招募志愿者。

(2)对个人报名者进行面谈,了解报名者意愿和其他条件,以个人为单位对其登记详细事宜(另见《柳州市图书馆志愿者协会志愿者登记表》)。

(3)对志愿服务团体召开集体见面会,以团体为单位进行登记。

(4)采取复试报名方式。首次报名时了解报名者基本情况,介绍志愿者服务项目及需要的条件,发放《柳州市图书馆志愿者协会章程》、其他相关条例及登记表,留给报名者一段时间,待报名者慎重决定、送交登记表才视为正式报名。

(5)正式接纳为图书馆志愿者协会成员发给正式证件。

3.招募宣传:通过组织举办活动、参加项目比赛,争取市志协和其他单位团体支持,争取媒体报道,广泛宣传,扩大影响。

四、志愿者培训

1.本馆组织人员对志愿者进行培训。

2.依托市志愿者协会或专业培训机构对志愿者进行培训。

3.资深、优秀志愿者对新志愿者进行培训。

培训内容:

1.志愿者理念与精神。

2.图书馆精神与理念。

3.图书馆知识与技能。

4.图书馆志愿者服务经验与技巧。

五、志愿者服务内容 

  根据制度要求及本馆工作的实际需要,或以图书馆为阵地,或走进基层,为社会大众提供各类文献借阅、信息咨询服务,组织开展各类图书馆宣传及服务推广活动,参与全市性的精神文明、文化服务创建等活动。 

(一)读者服务 

1.文献外借。协助办理书刊借还、自助借书指导等事务。 

2.少儿读者服务。协助儿童阅览室的借阅管理、书刊宣传,以及开展儿童导读、流通服务、读者活动工作。 

3.特殊读者服务。为老年读者、残障读者、农民工、低保户等弱势群体提供助读服务等。 

4.读者管理。协助巡查阅览区,纠正读者大声喧哗、打电话、抽烟等不良行为。

(二)文献管理 

1.图书整理。协助图书馆工作人员完成图书分拣、整理、上架、顺架等基础工作。 

2.图书加工。从事文献进行加盖馆藏章、贴条码、电子标签、透明胶等物理加工工作。 

(三)文化活动 

1.活动策划。利用专业知识和职业技能,结合图书馆服务特点,提供信息、策划文案,帮助图书馆策划组织相关讲座、展览、读书活动等文化活动。 

2.活动组织。协助讲座、展览及读书沙龙等活动的听众签到、现场听众组织与管理;协助布展、撤展及展品整理入库等。 

3.图书馆宣传。撰写活动新闻稿件,或参与图书馆出版的各类文献编撰。 

六、志愿者权力

1.根据自己的时间、能力、特长等条件,自愿申报参加志愿服务活动。

2.接受本馆上岗前有关服务理念、服务态度,以及图书馆书目查询、图书排架、读者工作等方面的基础培训。

3.志愿者可加入图书馆志愿者QQ群/微信群,及时了解图书馆举办各类活动信息、志愿服务情况,分享个人志愿服务感受,沟通志愿服务信息。在提供志愿服务期间可获得本馆的相应帮助和服务,参加本馆组织的相关活动。

七、志愿者义务

1.遵守本馆各项规章制度,履行志愿服务承诺,服从本馆的指导和安排,保质保量及时完成志愿服务工作。

2.服从管理,统一佩戴志愿者工作牌上岗。上岗服务期间,不迟到不早退,不从事与志愿服务无关的事。临时有事不能参加志愿服务时,应及时告知本馆志愿者负责人。

3.严格要求自己,加强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和服务技能。

4.自觉维护本馆的形象和声誉,服务态度热情谦和,耐心细致。

5.不得以志愿者身份从事任何与志愿服务活动宗旨、目的不符的,以及违背社会公德的行为。

八、志愿者退出 

志愿者可自愿申请退出。 退出活动需提前一个月告知分会工作人员,并进行相关工作交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馆有权劝退: 

1.从事与志愿服务身份不符的行为,或有其他违反志愿者服务守则的行为而损害本馆声誉的。 

2. 拒不服从本馆志愿服务岗位安排,或在岗期间不遵守图书馆相关规章制度,造成不良影响的。 

九、志愿者组织的管理

本志愿者组织服从柳州市志愿者协会和柳州市图书馆的双重管理。

1.成立图书馆志愿者组织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建设、人员管理与宏观规划。

2.成立以志愿者为主要成员的柳州市图书馆志愿者协会理事会及秘书处,负责服务活动项目的策划、运作。

3.以服务项目为单位,建立项目服务志愿者群。侧重志愿者的自我管理,提高管理效率。

4.建立网络联络与线下会议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管理。

十、志愿者管理 

1.分会办公室为本馆志愿者组织管理的责任部门,负责志愿者的招募、管理、活动组织和后勤保障等工作。 

2.各部门应指定专人负责做好志愿服务项目报送、志愿者筛选、岗前培训以及志愿者工作安排、业务指导、服务时长统计及其他组织管理工作。

3.参与面向馆员志愿者的项目,需在“全国志愿服务信息系统(柳州)”网站上注册,根据实际开展志愿者时间计入志愿服务时长。 

4.在图书馆上岗的志愿者考勤,采取签到计时制度。在各部门设志愿者签到册,志愿者上岗服务前及离岗时,皆需根据实际服务时间、服务情况如实登记。 

十一、志愿者的激励 

1.为满足志愿者间的互动交流需求,并为个人素质提升提供平台,本馆针对志愿者不定期开展培训活动。 

2.为鼓励社会人士和馆员积极参与志愿服务,本馆针对不同的志愿者群体,设计了对志愿者的优待办法,具体参看《柳州市图书馆志愿服务激励办法(草案)》。 

3.对服务时间长、表现突出的馆员志愿者,本馆将根据相关规定给予表彰,并获得参与全馆各项评优评先的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