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由国家财政部拨款、文化部组织并实施,于2002年4月正式启动。其目的是利用先进科技手段传播、建设先进文化的大型的公益性的文化网络工程,旨在整合全国文化信息资源,通过互联网、卫星宽带传输和光盘将数字化文化信息资源传输到群众身边,实现优秀文化信息资源在全国范围内的共建共享,满足广大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文化需求,整体提高文化资源的利用率。
共享工程的实施,开辟了一个不受地域、时空限制的崭新的文化传播渠道,对迅速扭转我国广大中西部地区,特别是贫困地区的信息匮乏和经济、文化落后的状况将起到极大的作用,对继承和发扬中华民族优秀文化,实施“科教兴国”“以德治国”的战略将产生深远的影响。
总体目标:(一)实现网络联网“135”计划,即实现1个国家中心、30个省级分中心、5000个以上的县、乡、街道和社区基层网点的联网;(二)完成以百万册件文献共建和“四个一优秀作品”为核心的数字资源建设,即完成100万册文献、1000台优秀地方剧目、1000部优秀美术作品、1000部优秀音乐作品、1000件珍贵文物的数字化,并提供网上服务;(三)通过文化信息资源联合目录,建立网上文化信息导航系统,利用国家中心、省级分中心以及基层中心组成的网络开展服务。
组织机构:共享工程受全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领导小组领导,设有全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国家咨询委员会、全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国家中心以及各省分中心和基层中心。
服务对象:共享工程的服务对象是最广泛的公众群体,包括城市的社区、边远山区、边防哨所的基层文化单位。
服务方式:共享工程利用计算机、网络、通讯、多媒体等最新技术成果,建立一个基于网络的、分布的、贴近最终用户的组织模式,有组织、有系统地为基层群众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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