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书馆的图书、电脑设备、家具等都是公共财产,读者都应该爱惜。为维护资产的安全和有效利用,特制定本办法。
一、图书遗失
图书遗失,应及时报失。尽量购买原版本图书赔偿(书名、作者、ISBN、出版社一致),因图书具有版本价值,若不能买到原版本图书,将视图书的类型、版本、出版年代,以图书价格的2-10倍加以赔偿。
二、图书损毁
图书损毁是指图书被涂画、批注、圈点、污损、割页、撕毁等。读者在借阅图书时,请检查一下图书,如发现以上情况请及时告知管理员,否则管理员将无法确认是否原已损毁或新损毁。如果您不慎将图书损毁,将被要求按图书损毁情况加以赔偿。
(1)损毁情况较轻,经过修复,可继续借阅的图书,赔偿书价的10%-50%。
(2)损毁情况严重,无法修补,影响内容完整及阅读使用,按原图书赔偿。不能赔偿原图书时,按遗失赔偿处理。
(3)其它情况:读者离馆时,若将未经办理借阅手续等馆藏图书藏于身上、书包或其它物品内,将被视为盗窃图书。除追回被窃图书外,需缴纳文献原价的2~5倍作为违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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